操作步骤对于文档中的自选图形、文本框、艺术字甚至图示中的组成图框等对象,通过阴影或三维效果的设置,可以使它们的立体效果更加丰富。 一、添加阴影 选择要添加阴影的一个或多个图形对象。 单击“绘图”工具栏上的“阴影”按钮。 在“阴影”列表中,单击一种要选用的阴影效果。 注意:某些图形对象(如线条、剪贴画等)只能使用某几种阴影。 对于添加了阴影效果的图形,可以单击“阴影设置”,用“阴影设置”工具栏修改其表现效果。也可以使用它取消阴影(另一种取消阴影的方法为:在“阴影”列表中,单击“无阴影”)。 提示:单击一次微移阴影按钮,可将阴影移动一个像素点,而按住Shift键单击,每次可将其移动六个像素距离。 二、设置三维效果 选择要添加三维效果的一个或多个图形对象。 单击“绘图”工具栏上的“三维效果”按钮。 在“三维效果”列表中,单击一种要选用的效果样式。 提示:为图形设置了三维效果后,其线条格式将被取消。 对于设置了三维效果的图形,可以单击“三维设置”,用“三维设置”工具栏修改其表现效果。也可以使用它取消三维效果(另一种取消三维效果的方法为:在“三维效果”列表中,单击“无三维效果”)。 注意不能为同一个对象设置两种效果。如果对添加了阴影的对象再进行三维效果的设置,将取消其阴影效果,反之亦然。 对于剪贴画,可以为其整体添加阴影,无法添加三维效果(但拆分后可以为其各组成部分添加三维效果);对于其他格式的图片,阴影和三维效果都无法添加。 |